首页>动态资讯>打假案例>假冒标准砂,千万用不得

热门阅读

假冒标准砂,千万用不得

5月28日,广西《南国早报》刊载了一篇题为《假冒标准砂“误诊”合格水泥不合格》的报道。报道说,中铁四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防城港制梁场是专门为防城港大型钢铁基地配套铁路建设提供桥梁构件的。前不久,他们用新买的标准砂检验水泥强度,结果表明水泥不合格。防城港制梁场马上停止生产查找原因。调查发现,他们从非正规渠道买来的标准砂是假冒产品,才导致他们的水泥强度不达标。由于相信并使用了假冒标准砂,这家企业停产了半个月。找卖假冒标准砂的公司理论,他们只答应赔偿200元,并说假冒标准砂的生产企业也愿赔200元。“我们的停工损失,难道就值400元吗?”制梁场的员工很困惑,也很气愤。

实际上,国家指定的、全国专门生产和销售中国ISO标准砂的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最近不断接到反映,称湖南等地的施工单位又发现了使用假冒标准砂的事情。这样的情况,近年来屡屡发生。
使用假冒的标准砂,不但影响正常的施工进度,也给水泥生产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水泥检验行业专业人士感慨:“假冒标准砂真害人,它严重破坏了企业声誉,应坚决铲除。”
众所周知,在不同要求的建筑中要用不同强度的水泥。为确保安全,施工单位在使用水泥前还会根据需要,复检水泥的强度等质量指标,而标准砂是用于检验水泥强度的国家标准样品(GSB08—1337),中国ISO标准砂是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679检验水泥强度标准的法定基准材料。要保证水泥胶砂强度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国际ISO标准要求,必须采用统一技术要求的标准砂来代表混凝土中的骨料。

为规范标准砂管理,保证质量,满足需求,2003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发布了《水泥强度检验用标准砂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257]号文)。《办法》中明确:“指定厦门艾思欧标准砂有限公司为国内ISO标准砂唯一定点生产企业,指定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为中国ISO标准砂的监制单位、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对标准砂的生产质量实行监督。” “标准砂实行统一定点经销制度,定点企业为全国标准砂的总经销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省级定点经销单位的标准砂经销工作。”《办法》同时明确:水泥强度检验必须使用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砂,所有标准砂用户必须在定点经销单位购买标准砂,标准砂用户要建立标准砂专项管理制度,加强标准砂进货管理,严格审验手续,防止假冒标准砂流入。《办法》第七章“罚则”明确规定:“使用假标准砂进行水泥质量检验的单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可收回生产许可证、化验室合格证和降低建筑资质”。

虽然国家法规规定得十分明确,我国各省市也都有标准砂的定点经销企业,但受利益所驱使,一些不法分子仍在疯狂地制假砂、售假砂,一些单位仍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标准砂”,这种视国家规定如无物的行为不但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破坏了正常的施工进度,更可怕的是,一旦不合格的水泥被检测为合格产品,就等于为建筑安全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因此,水泥生产和使用单位常常感叹:假冒标准砂存在一天,就一天不得安宁。

为进一步做好标准砂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委正在修订标准砂管理办法。这清楚无误地表明:
砂子虽小,责任重大;假冒标准砂,千万用不得。

标签: